加拿大的創新政策—國外科技創新政策(三)
瀏覽次數: 342 發布時間:2017-06-29 16:37:38 發布人:editor
創新是知識經濟時代主要發展動力
加拿大聯邦政府認為,創新是知識經濟時代國家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而科技創新則是創新最重要的基石。加拿大聯邦政府在進入21世紀之際提出,要通過10年時間,把加拿大的創新能力提高到世界前列。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加拿大聯邦政府制定了國家創新戰略,并出臺了一系列支持創新的政策。
一、創新戰略是加拿大創新政策基礎
加拿大聯邦政府在20世紀末就認識到了創新在21世紀知識經濟中的重要性,并開始探討如何通過創新使加拿大經濟和社會生活仍然保持在世界前列。加拿大聯邦政府和其他部門曾對創新政策進行了廣泛的研討,在此基礎上,2002年2月,加拿大聯邦政府出臺了“加拿大創新戰略”,作為加拿大創新的政策基礎。
“加拿大創新戰略”由《知識至關重要:加拿大人的技能與學習》和《追求卓越:投資于國民、知識和機會》兩份報告組成。其中《追求卓越:投資于國民、知識和機會》闡述了把知識作為戰略性國家資源的必要性,重點分析了如何提高加拿大的科研能力,如何讓科研為加拿大的創新經濟做貢獻,從而造福加拿大人民,是指導加拿大科技創新的主要文件。
《追求卓越:投資于國民、知識和機會》分析了創新在加拿大經濟中的作用,并提出了4個關鍵領域目標,即:1)知識的表現。創造新知識并盡快讓新的思想進入市場,同時增加對所有研發部門的投入;2)技能。在知識經濟中,確保加拿大擁有足夠的高素質合格人才;3)創新環境。在保證生活質量的同時,使經營和法律政策更具有現代精神,從而促進創新;4)加強社區的作用。支持地方創新,增強加拿大各地方對投資的吸引力。
《追求卓越:投資于國民、知識和機會》特別提到為了提高加拿大的科技創新能力,聯邦政府將于2010年把科研經費預算在當時的基礎上提高一倍,加強加拿大大學和政府實驗室研發能力及加強把科研成果市場化的能力。
“加拿大創新戰略”發表后,加拿大聯邦政府組織了各地區各領域的一萬多名人士對這份文件進行了多次討論,并在討論的基礎上,于2002年11月召開了“創新與學習全國峰會”。這次會議邀請了私有部門、非政府組織、學術界與政府部門一起,對如何實現“加拿大創新戰略”進行了討論。這次會議確定了加拿大促進創新的最緊迫任務,并對如何完成這些任務提出了18項建議。加拿大總理在這次會議上發表了“關于創新的五點行動計劃”的演講,提出了加拿大聯邦政府的盡快行動的5個方面,即:把加拿大建設成為一個學習型的社會,成為了一個投入創意的知識型社會,加強創意形成商品的能力,制定靈巧規則激勵創新及吸引全球的人才和投資。聯邦政府的創新行動計劃從峰會后已經開始實施。
二、政府的創新政策工具
按照加拿大工業部的劃分,科技創新活動是由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生產、營銷5個環節組成的一條“創新鏈”。加拿大原有的一些機構一直在進行著科技創新活動,如大學、政府實驗室和研究機構;一些機構,如加拿大實業發展銀行(BDC)和加拿大出口開發公司(EDC),原來并不把對科技創新進行扶持作為重點,加拿大聯邦政府就加強了這方面的工作,通過設立風險基金和制定加強對知識型企業進行重點扶持的政策,使它們成為加拿大企業科技創新活動后期重要的依靠力量。除此之外,加拿大聯邦政府還設立了新的項目和機構,專門對科技創新活動進行幫助。
大學和科研機構是進行基礎研究和培養人才的重要場所,是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門。多年以來,加拿大大學和科研機構都缺少更新科研設備的資金。到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加拿大許多大學和科研機構的科研設施已非常陳舊,不能適應現代科研的需要。為了提高加拿大的科技研發和創新能力,加拿大聯邦政府感到,有必要更新科研設備,重建加拿大科研的基礎設施,于是1997年成立了加拿大創新基金會(CFI),致力于提高加拿大科研的基礎設施。加拿大創新基金會成立后向加拿大的大學等單位已經提供了近30億加元的支持,在它的資助下,加拿大大學的基礎研發設施已經得到很大的改善,并建成了“加拿大光源項目”等一批世界領先的研究設施。
科技成果產業化在加拿大聯邦政府的創新政策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也是加拿大聯邦政府對創新活動進行支持的重點環節,在這方面,加拿大聯邦政府設立了多個扶持項目。
科學研究及試驗開發稅收優惠計劃(SR&ED)是通過稅收優惠鼓勵企業進行技術研發和創新的聯邦項目,主要內容是向加拿大企業的科研和技術開發投資進行稅收減免。企業按規模確定研發投入時的稅收減免比率,規模越小獲得的優惠就越大。
工業研究輔助計劃(IRAP)是加拿大國家研究委員會設立的專門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的計劃,其使命是促進中小企業的創新,增加中小企業的創新能力,使這些企業的創新思想盡快變成營利的商品。它的任務是當中小企業在新產品的開發生產或服務中遇到技術挑戰時,向它們提供幫助。加拿大技術伙伴計劃(TPC)是主要對加拿大私有部門的科研和創新活動進行資助的聯邦基金計劃。它的資助對象為在一定領域內準備進行研發和創新活動并且具有能力實現其目標的加拿大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加拿大的國有公司和大學雖然也可以作為資助對象,但它們只能與其他機構聯合申請,并且不能作為主申請者。與SR&ED及IRAP不同,TPC要求企業對投資有回報。在它的基礎上,加拿大聯邦政府明年將推出新的創新計劃“轉化技術計劃”(TTP),這一計劃將對技術伙伴計劃中的不足進行改進。
除了這些計劃外,加拿大聯邦政府還有諸如加拿大研究員計劃、聯合研發基金、加拿大技術網絡等各種創新研究扶持項目,及基因組研究項目、氫能源研究項目等重點領域的創新計劃。加拿大聯邦政府的這些項目同原有的加拿大研究理事會、加拿大自然科技和工程委員會等一起,共同組成了加拿大聯邦政府對促進創新的政策工具,成為加拿大科技創新的重要推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