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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化學化工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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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企業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瀏覽次數: 342   發布時間:2017-05-17 08:25:47   發布人:editor

       化工生產易燃易爆,每年發生此類事故的比例都較高,小編在網上整理了10起化工企業爆炸事故的案例,供同行們鑒閱。

      一:山西某化工廠冷凝水閃蒸器爆炸事故案例

      1.事故經過 2003年2月5日凌晨1時55分,山西某化工廠三車間I系列冷凝水閃蒸器 Nt112(以下簡稱Nt112)發生爆炸事故,樓上當班職工柴某因操作室坍塌墜落至零米平面死亡。

      2.事故原因

      (1)該設備在停運期間,排水閥F6被關閉,進水閥嚴重泄漏,當壓力為5.6MPa的冷凝水不斷流入 Nt112時,壓力逐漸升高,又不能排水卸壓,致使其超壓破裂,發生爆炸。

      (2) 冷凝水閃蒸器Nt112,在停用關閉閥門F1的狀態下與安全閥不相通,安全閥不能起到泄壓作用,沒能有效地防止事故發生。

      (3)管理不嚴,職工違章關閉排水閥F6,巡檢不到位,交接班無記錄,也未口頭交接說明。

      3.防范措施

      (1)對安全閥設置不合理問題進行完善,并對其他工藝系統展開調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備用設備隔離措施要嚴密,針對備用設備隔離不嚴問題,必須加強設備檢查和維護管理,對于生產過程中設備狀態,要全面掌握,尤其是關鍵閥門的開關狀態必須明確制度,必要時對開關閥門采取上鎖措施。

      (3)進一步完善監控儀表、儀器和設備。 進一步研究深化、細化壓力容器安全檢查的辦法,通過技術手段查找和處理事故隱患。

      二:安徽某化肥廠汽車槽車液氨儲罐爆炸事故案例

      1.事故經過

      1987年6月22日14時05分,安徽省阜陽地區毫州市化肥廠,派往太和化肥廠裝運液氨21臺儲罐車在返廠途中,行駛到仉邱區港集鄉時,液氨儲罐尾部已向外冒白色氨霧,接著“轟”的一聲巨響,液氨儲罐發生爆炸。爆炸后重77.4公斤的儲罐后封頭飛出64.4米遠,直徑0.8米、長3米重達770公斤的罐體掙斷四根由8號鋼絲制成的固定繩,向前沖去,先摧毀駕駛室, 擠死一名駕駛員,沖出95.7米遠時又撞死3人。從罐內泄出的液氨和氨氣使87名趕集的農民灼傷、中毒,先后66人住院治療。液氨和氨氣擴散后覆蓋約200棵樹和約7000平方米的農田作物均被毀。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49人重傷。

      2.事故原因

      (1)液氨儲罐制造質量低劣。該儲罐的縱、環焊縫均未開坡口,所有的焊縫均未焊透,10毫米厚的鋼板,熔合深度乎均為4毫米,X光拍片檢查,全部不合格,該罐原是一臺固定式容器,由毫州市化肥廠自行改制為汽車儲罐。但因無整體底座,無法與汽車車廂連接,而且只裝了壓力表和安全閥,其他附件均未安裝。

      (2)壓力容器使用管理混亂。該罐投入使用后從未進行過檢查,廠方對罐體質量情況一無所知。爆炸前,罐體上已出現多處裂紋,有的裂紋距外表面僅1毫米。

      (3)充裝違反規定。充裝前未進行檢查,充裝時也沒有進行稱重,充裝沒有記錄,計量僅憑估計,不能保證充裝量小于規定值。 (4)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未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危險品運輸許可證,也未遵守嚴禁危險品運輸通過人口稠密地區的規定。

      3.防范措施

      (1)對壓力容器開展深入地安全大檢查。對制造質量低劣的存有安全隱患的壓力容器,要采取嚴格措施進行處理,缺陷嚴重的要堅決停用。對超期未檢驗的壓力容器要進行檢驗,對自行改造的壓力容器不符合要求的要進行更新。新壓力容器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必須由具有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的單位制造,以杜絕質量低劣的壓力容器投入使用。

      (2)嚴格危險品的運輸。運輸危險品必須到當地公安部門辦理手續,并應按指定的時間和行駛路線運輸,以避免發生事故和擴大事故的危害程度。

      (3)嚴格液化氣體的充裝管理。充裝前必須對儲存容器進行檢查,不合格的不能充裝。充裝時要認真計量,防止過量充裝。

      三:山東博豐大地工貿有限公司母液沉降罐除銹爆炸事故案例

      1.事故經過

      2007年7月27日8時55分左右,山東博豐大地工貿有限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山東博豐大地工貿有限公司位于敬仲鎮工業區,職工人數100人,主要產品為甲醛、乙醛、季戊四醇,副產甲酸鈉、甲酸鈣。2007年7月 23日,公司生產經理齊建軍聯系無資質施工隊負責人許金年為本公司一新建的季戊四醇母液沉降罐進行除銹防腐。雙方簽定安全合同后, 7月25日下午許金年帶領操作工陳光亮、陳長軍開始除銹作業。7月27 日早上,許金年安排陳光亮、陳長軍輪流進罐作業,二人在未啟用罐底部空氣壓縮機的情況下進行防腐作業。8時55分左右,該罐突然發生爆炸,造成2人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2.事故原因

      山東博豐大地工貿有限公司在防腐施工前及防腐作業過程中,未按規定對罐內前期涂刷的防腐涂料揮發的可燃氣體進行檢測分析,且施工人員違規使用非防爆照明燈具、抽風機等電器,致使罐內達到爆炸極限的可燃氣體遇電火花發生爆炸。

      3.防范措施

      (1)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應按規定對受限空間的可燃氣體進行檢測分析。

      (2)施工人員在爆炸性作業場所必須使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照明燈具。

      (3)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技能。

      四:大慶石油化工總廠硫磺裝置酸性水罐爆炸事故案例

      1.事故經過

      2004年10月27日,大慶石化總廠工程公司第一安裝公司四分公司,在大慶石化分公司煉油廠硫磺回收車間64萬噸/年酸性水汽提裝置V402 原料水罐施工作業時,發生了重大爆炸事故,死亡7人,造成經濟損失192萬元。現將大慶石化“10.27”事故匯報如下: 2004年10月20日,64萬噸/年酸性水汽提裝置V403原料水罐發生撕裂事故,造成該裝置停產。為盡快修復破損設備,恢復生產,大慶石化分公司煉油廠機動處根據大慶石化《關聯交易合同》,將搶修作業委托給大慶石化總廠工程公司第一安裝公司。該公司接到大慶石化分公司煉油廠硫磺回收車間V403原料水罐維修計劃書后,安排下屬的四分公司承擔該次修復施工作業任務。修復過程中,為了加入盲板,需要將V406與V407兩個水封罐,以及原料水罐V402與V403的連接平臺吊下。

      10月27日上午8時,四分公司施工員帶領16名施工人員到達現場。 8時20分,施工員帶領兩名管工開始在V402罐頂安裝第17塊盲板。8 時25分,吊車起吊V406罐和V402罐連接管線,管工將盲板放入法蘭內,并準備吹掃。8時45分,吹掃完畢后,管工將法蘭螺栓緊固。9時20 分左右,施工員到硫磺回收車間安全員處取回火票,并將火票送給 V402罐頂氣焊工,同時硫磺回收車間設備主任、設備員、監火員和操作工也到V402罐頂。9時40分左右,在生產單位的指導配合下,氣焊工開始在V402罐頂排氣線0.8米處動火切割。9時44分,管線切割約一半時,V402罐發生爆炸著火。10時45分,火被徹底撲滅。爆炸導致2 人當場死亡、5人失蹤。10月29日13時許,5名失蹤人員遺體全部找到。死亡的7人中,3人為大慶石化總廠臨時用工,4人為大慶石化分公司員工。

      2.事故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V402原料水罐內的爆炸性混合氣體,從與 V402罐相連接的DN200管線根部焊縫,或V402罐壁與罐頂板連接焊縫開裂處泄漏,遇到在V402罐上氣割DN200管線作業的明火或飛濺的熔渣,引起爆炸。 “10.27”事故是一起典型的由于“三違”造成的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通過對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大慶石化總廠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1)違反火票辦理程序,執行用火制度不嚴格。動火人未在火票相應欄目中簽字確認,而由施工員代簽。在動火點未作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氣體采樣分析、動火作業措施還沒有落實的情況下,就進行動火作業,沒有履行相互監督的責任,違反了《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2)違反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吊裝作業違章操作。吊車在施工現場起吊DN200管線時,該管線一端與V406罐相連,另一端通過法蘭與V402罐相連,在這種情況下起吊,違反了《起重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3)違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氣焊工無證上崗。在V402罐頂動火切割DN200管線的氣焊工,沒有“金屬焊接切割作業操作證”,安全意識低下,自我保護意識差。

      (4)不重視風險評估,對現場危害因素識別不夠。施工人員對 V402酸性水罐存在的風險不清楚,對現場危害認識不足,沒有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3.防范措施

      第一,事故教訓時刻警示我們,必須從思想深處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真正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違章指揮就是害人,違章作業就是害人害己,無論是誰,都必須深刻認識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和諧的深刻內涵,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以保證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根本,真正把安全工作當作頭等大事,做到以人為本,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絕不能放松,絕不能麻痹。

      第二,事故教訓時刻警示我們,必須以嚴格管理貫穿全過程、落實到全方位,保證安全監督管理執行有效。事故雖然發生在基層,但是根源在領導、責任在領導。作為領導干部,在安全工作上只能加強,不能疏忽;只有補位,沒有越位;寧聽嚴格管理招來的罵聲,不聽事故發生帶來的哭聲,一定要認真落實陳總“安全思想要嚴肅、安全管理要嚴格、安全制度要嚴謹、安全組織要嚴密、安全紀律要嚴明”的 “五嚴”要求,真正把安全工作做嚴、做實、做細、做好。

      第三,事故教訓時刻警示我們,必須在細節上夯實“三基”工作,為本質安全打牢堅實的基礎。細節決定成敗,安全工作更是如此,安全生產工作的出發點在基層,落腳點在現場,必須從細微之處入手,把“強三基、反三違”落實到實際行動中。必須強化基本素質培訓,解決不知不會、無知無畏的問題;必須在基層的細節和小事上嚴格監督管理,解決心存僥幸、習慣違章的問題;必須嚴格規范工藝技術規程和操作規程,解決粗心大意、操作失誤的問題。

      第四,事故教訓時刻警示我們,必須把具體安全措施落實到每一個環節,實現安全工作的全過程受控。

      五:河北省某銀礦空氣壓縮機油氣分離儲氣箱爆炸事故案例

      1.事故經過

      1990年12月28日9時50分,河北省某銀礦空氣壓縮機油氣分離儲氣箱發生爆炸,死亡4人,重傷2人,直接經濟損失296800元,間接經濟損失28000元。由于調試現場在野外,除空氣壓縮機損壞外,沒有其它損壞。該儲氣箱是由湖南某壓縮機廠制造的,1989年8月出廠。出廠時材質方面無資料,也沒有進行必要的出廠檢驗,如:射線檢測、水壓試驗和氣密試驗。該儲氣箱直徑為750毫米,長為1500毫米,厚為6毫米。所有焊縫均為手工電孤焊,環向焊縫為單面無墊板對接焊。

      1990年10月28日區長組織空壓機手對空壓機進行檢查調試,確認無問題后進行啟動空負荷運轉,未發現異常,即將進氣手柄撥至負荷位置,運轉一分鐘后,儲氣箱就發生爆炸。爆炸后,靠近操作側一端裝有濾油裝置的封頭環焊縫全部斷開,封頭飛出100多米遠,筒體向另一側飛出5-6米遠,撞到石頭上致使嚴重變形破裂。檢查焊縫時發現在丁字焊縫處損壞,周長2250毫米的環焊縫上只有兩處焊透,分別為180 毫米和50毫米,其余焊縫均為未焊透,焊接金屬熔深厚度僅為3-4 毫米,且存在氣孔、夾渣等缺陷。此外,在壓縮機調試時操作人員對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進行了檢查,均齊全、靈敏,操作人員的操作程序也符合說明書的要求。

      2.事故原因

      (1)造成這起爆炸事故之直接原因是該壓縮機廠制造的油氣分離儲氣箱產品質量低劣,不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要求。因此,在設備調試時即發生設備爆炸事故。

      (2)壓力容器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在技術資料不全的情況下,應先核實設備質量狀況,在情況不明時,盲目進行調試,使存在的事故隱患沒能及時發現。

      (3)設備調試現場沒有依據有關規定做好安全防護工作,設備周圍工人太多,導致較大的傷亡。

      3.防范措施

      (1)壓力容器制造廠,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注重產品安全質量,特別是對機械設備附屬的壓力容器,其產品質量也應滿足相應國家標準的要求,以保證使用的安全。

      (2)壓力容器使用單位,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到勞動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在領取了壓力容器使用證之后,再投入使用,以便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3)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壓力容器在資料不全,情況不明時,決不盲目調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