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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化學化工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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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質 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瀏覽次數: 342   發布時間:2017-06-29 09:04:55   發布人:editor

       1 主題內容和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水中懸浮物的測定。

      本標準適用于地面水、地下水,也適用于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中懸浮物測定。

      2 定義

      水質中的懸浮物是指水樣通過孔徑為0.45?m的濾膜,截留在濾膜上并于103~105℃烘干至恒重的物質。

      3 試劑

      蒸餾水或同等純度的水。

      4 儀器

      4.1 常用實驗室儀器和以下儀器。

      4.2 全玻璃微孔濾膜過濾器。

      4.3 GN-CA濾膜、孔徑0.45?m、直徑60mm。

      4.4 吸濾瓶、真空泵

      4.5 無齒扁咀鑷子。

      5 采樣及樣品貯存

      5.1 采樣

      所用聚乙烯瓶或硬質玻璃瓶要用洗滌劑洗凈。再依次用自來水和蒸餾水沖洗干凈。在采樣之前,再用即將采集的水樣清洗三次。然后,采集具有代表性的水樣500~1 000mL,蓋嚴瓶塞。

      注:漂浮或浸沒的不均勻固體物質不屬于懸浮物質,應從水樣中除去。

      5.2 樣品貯存

      采集的水樣應盡快分析測定。如需放置,應貯存在4℃冷藏箱中,但最長不得超過七天。

      注:不能加入任何保護劑,以防破壞物質在固、液間的分配平衡。

      6 步驟

      6.1 濾膜準備

      用扁咀無齒鑷子夾取微孔濾膜放于事先恒重的稱量瓶里,移入烘箱中于103~105℃烘干半小時后取出置干燥器內冷卻至室溫,稱其重量。反復烘干、冷卻、稱量,直至兩次稱量的重量差≤0.2mg。將恒重的微孔濾膜正確的放在濾膜過濾器(4.1)的濾膜托盤上,加蓋配套的漏斗,并用夾子固定好。以蒸餾水濕潤濾膜,并不斷吸濾。

      6.2 測定

      量取充分混合均勻的試樣100mL抽吸過濾。使水分全部通過濾膜。再以每次10mL蒸餾水連續洗滌三次,繼續吸濾以除去痕量水分。停止吸濾后,仔細取出載有懸浮物的濾膜放在原恒重的稱量瓶里,移入烘箱中于103~105℃下烘干一小時后移入干燥器中,使冷卻到室溫,稱其重量。反復烘干、冷卻、稱量,直至兩次稱量的重量差≤0.4mg為止。

      注:濾膜上截留過多的懸浮物可能夾帶過多的水份,除延長干燥時間外,還可能造成過濾困難,遇此情況,可酌情少取試樣。濾膜上懸浮物過少,則會增大稱量誤差,影響測定精度,必要時,可增大試樣體積。一般以5~100mg懸浮物量做為量取試樣體積的實用范圍。

      7 結果的表示

      懸浮物含量C(mg/L)按下式計算:

      式中:C——水中懸浮物濃度,mg/L;

      A——懸浮物+濾膜+稱量瓶重量,g;

      B——濾膜+稱量瓶重量,g;

      V——試樣體積,mL。